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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3月14日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在境外的师生入境和返昌返校相关工作的通知》各项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再次对在境外的外籍师生、港澳台师生、内地教职员工及学生进行摸排核对工作,全面掌握我校在境外人员情况和动态,切实做到100%准确,100%建立联系,不断完善在境外师生的信息台账,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日报制度,落实相关人文关怀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要求在境外师生、在湖北师生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入境、返昌和返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在境外的内地教职工及学生,如要返回国内住所,应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国内住所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向居住小区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并取得同意后返回居住地;对国内住址在江西省的教职工及学生,要告知其按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的要求申请返赣。

对在境外的外籍师生、港澳台师生,要明确告知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和学校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其在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要入境和返回南昌或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在境外的师生入境和返昌返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的相关要求。

对仍在湖北的师生要加强关心关怀,完善在湖北师生的信息台账,要求在湖北的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返昌返校;目前滞留湖北的教职工未接到通知不提前返校,原则上不返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返昌的,应按照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的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提前2天向湖北省当地管理部门、南昌居住地政府管理部门和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申报审批,经批准后返昌并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在境外的师生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在境外师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在境外师生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要通过有效的措施,防止出现人在境外却瞒报、不报的现象。对不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的要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处分。

四、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心理。各牵头职能部门要落实牵头责任,各学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对本学院外籍师生、港澳台师生、内地教职员工及学生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因排查疏漏、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人员失控的将根据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