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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的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前做好安全工作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放假前和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措施、提前做好部署,切实把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

2.认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召开教职工集体学习、学生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短信等形式,在放假前围绕旅游、交通、消防等内容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尤其是加强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和反邪教、反非法传销和远离“黄、赌、毒”、不良网贷等法制教育,提倡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生活。  

3.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月、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以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假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等要害部位和场所的排查。特别是对暑期停用的场所和水、电、气及危化品存储设备,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具体防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由其迅速组织整改,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安排专人跟进,明确完成时限。

4.严格落实假期安全管理。一是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把校园门卫关。加强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强化校园水塘、游泳池等校内水域的巡查管控,严防校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火灾和校内溺亡事故;二要严格落实化学品的存放管理措施,加强化学药剂出入库登记,放假期间校内实验实操活动必须有任课老师在现场负责全程指导和安全监管;三加强暑假留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管理,妥善安置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留校师生了解并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四是要加强中小学留守儿童关怀工作,与学生家长保持沟通联系,落实每周通过家校微信群推送安全信息的要求,不间断督促和提醒家长履行好法定监护责任;五是暑假期间校内和校园附近有施工项目的单位,要设置好施工隔离区,并督促施工方强化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六是要加强暑假在校内举办各类培训班的管控力度,严格办理审批程序,防止发生非法活动和涉校矛盾冲突。

5.做好暑期安全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暑期值班安排通过办公网邮箱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柯华红和保卫处刘颖,联系电话:83969034,83969162。
   学校总值班电话:83969099。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3969110(前湖校区);88305110(青山湖校区);86360110(东湖校区)。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