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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7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教育部近日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克服麻痹大意、不以为然的思想,克服目前正处春节假期、有事开学后再说的思想,克服假期师生联系不方便的困难,始终把师生、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进入工作状态,靠前指挥,及时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抓好工作落实,高质高效完成学校工作安排。

二、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对湖北、武汉籍在赣就读学生和近期在湖北、武汉出入过回赣学生进行摸排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统计本单位湖北、武汉籍师生以及近期(一个月内)出入湖北、武汉的师生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三、请各单位通知已经离校在湖北、武汉的师生和近期出入湖北、武汉的师生自觉服从当地防疫部门的管理,做好体温测试,采取隔离措施,未接到学校的通知不得擅自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等候通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返校的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关处置。近期出入湖北、武汉的师生要采取必要的防范隔离措施并监测体温,每天进行晨检和午检。有师生近期出入湖北、武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安排专人(一般为联络员)掌握其防范隔离的情况(是在家自行隔离还是其他方式隔离,如有必要可联系校医院安排隔离),同时应安排人员到校医院领取体温表(校医院联系人:梁老师18879132131),并对近期出入湖北、武汉的师生每天体温监测情况进行跟踪记录,有异常情况立即向校医院报告。

四、除本通知第二条统计的师生外,请各单位通知其他师生尽量不要前往湖北等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按正常开学时间返校(学生216日注册,教职工216日上班)。正常开学前各单位不得安排学生提前返校参加实习、实践等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215日前返校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申请(研究生还需要向导师申请)并报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如开学时间有变动,则另行通知。同时请通知师生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在当地政府的指定医院就医并向学院报告。

五、请各单位加强对目前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在做好在校学生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认真开展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教育,引导在校学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要落实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的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进行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要外出,尤其要避免学生到人流较为密集封闭的场所活动,教育学生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会活动;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疫情监测,对在校学生实行疫情日报制度。

六、请各临床医学院加强在岗规培研究生和实习学生的管理。医学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及临床医学生的研究生导师要对在岗规培研究生和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负起主体责任,各附属医院要重视和加强在岗规培研究生和实习学生的防护工作,一般不安排在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等科室实习或轮转,学生在岗工作期间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口罩、防护服等)。

七、请校医院牵头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各单位根据防控和处置预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全面做好防控相关工作,适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依规有序防控。校医院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现感染者疑似病例,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

八、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强化门卫管理。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值班情况进行再部署再检查,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保持通信畅通,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瞒报、漏报、迟报。校保卫处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禁止各类旅游团进入学校,对来自湖北省的车辆要认真登记排查,摸清情况,做好防范工作。


                                   南昌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