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综治)办

根据学校有关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集团各部门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集团法制宣传和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宣传活动,督促落实学校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

工作职责

一、督查管理

1.不定期进行安全稳定及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落实的情况、典型事例及时进行汇总通报并反馈。

2.对领导交办的重要任务进行协调、交办、督办,并报告执行情况。

3.加强与校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多渠道了解信息,协调处理好有关意见、建议。

4.受理服务投诉,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5.对不符合服务要求和规范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

二、综治安全

1.落实三项排查(日常隐患、内部治安、矛盾纠纷)及安全防控工作,每月月底准时上报学校。实行重大事情报告制度。

2.指导后勤服务集团各二级责任单位的综治工作台账,督促检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

3.组织开展综治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和集团部署的工作任务。定期(年中、年终)对各二级责任单位进行综治维稳及消防工作的考评、考核。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5.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加强综治管理。做好集团内部治安、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将安全维稳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6.每月编发《综治与督查简报》报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

三、消防安全

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自检自查,上报安全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

2.协助各二级责任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宣传。

3.定期走访各部门,听取汇报、检查台帐、现场督导。

4.检查督促各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5.每月报送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小结。

四、其他

1.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督促并参加二级责任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及演练。

2.根据后勤服务集团的相关制度,对员工进行日常行政管理、考勤管理、业务管理,加强团队建设。

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青山湖校区办公 88304434

前湖校区办公室    83968302